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央宣傳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食 芬├芳嘍焦芾磣芫幀 抑幸揭└芾砭職爍霾課 ?模 齠ㄓ 月下旬至7月下旬,聯合開展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整治範圍包括各類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以及大型門戶類網站、搜索引擎類網站、醫療藥品信息服務類網站。據了解,隨著我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虛假醫藥廣告已經開始借助互聯網、特別是搜索引擎等渠道進行傳播,對網民以及患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極大威脅。
國家工商總局在官網發布了《工商總局等八個部門關于開展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轄區內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以及大型門戶類網站、搜索引擎類網站、醫療藥品信息服務類網站、醫藥企業及醫療機構自設網站,發布的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以及宣稱具有治療作用的保健用品廣告進行清理檢查。
《通知》指出,此次專項行動的整治重點和主要內容包括︰
(一)超出批準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傳包治百病、適合所有癥狀以及治愈率的;
(二)使用患者、醫學專家、科研機構等名義證明療效或者保證治愈,以及冒用公眾人物的形象和名義做宣傳的;
(三)夸大產品功效,宣傳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產品具有治療疾病作用的;
(四)利用醫藥資訊專版、專題節目和新聞報道等形式,以專家講座、醫學探秘、患者講述用藥治病經歷等方式,變相發布醫藥廣告,推銷醫藥產品與服務的;
(五)未經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查或者核準,非法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
(六) 利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的;
(七)其他違反廣告管理法規的情形。